成本监审作为我国价格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,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作用。确定成本监审的范围和时间是开展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,以下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如何确定成本监审的范围和时间。
一、成本监审范围的确定
1. 法律法规规定。成本监审的范围首先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等法律法规,成本监审适用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。此外,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,对需要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明确规定。
2. 定价目录管理。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,即政府制定价格的成本监审目录。定价机关应当根据《定价目录》和价格干预措施制定与调整成本监审目录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,应当实施成本监审。
3. 社会公共利益。成本监审的范围还应考虑社会公共利益。对于涉及民生、公共安全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,定价机关可将其纳入成本监审范围,以确保价格合理、公平。
4. 市场竞争状况。在市场竞争较为充分、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完善的领域,成本监审的范围可适当放宽。而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、存在垄断现象的领域,应加大成本监审力度,防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损害消费者权益。
二、成本监审时间的确定
1. 定期监审。成本监审分为定期监审和临时监审。定期监审是指定价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,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成本监审。定期监审的时间间隔可根据不同行业、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特点进行合理设置,以保证成本监审的有效性和时效性。
2. 临时监审。临时监审是指定价机关在特定情况下,对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成本监审。临时监审的触发条件包括:市场价格异常波动、消费者反映强烈、经营者申请调整价格等。临时监审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。
3. 跟踪监审。对于已经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,定价机关应进行跟踪监审,以确保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及时性。跟踪监审的时间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波动情况、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。
三、成本监审的实施主体和程序
1. 实施主体。成本监审的实施主体为定价机关,包括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,以及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、县人民政府。
2. 实施程序。成本监审的实施程序包括:经营者申请、定价机关受理、成本审核、成本监审结论、价格决策等环节。定价机关应按照程序规定,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审核,并出具成本审核结果。经营者需依法核算成本,并向成本监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。
四、加强成本监审的保障措施
1. 提高成本监审的科学性。成本监审应遵循公平公正、方法科学、程序规范、运行高效的原则。定价机关应不断改进成本监审方法,提高成本监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2. 加强成本监审队伍建设。培养一支专业、高效的成本监审队伍,提高成本监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,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3. 完善成本监审信息公开制度。成本监审信息应向社会公开,提高成本监审的透明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
4. 强化责任追究。对于成本监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确保成本监审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总之,确定成本监审的范围和时间是开展成本监审工作的关键环节。只有合理确定成本监审的范围和时间,才能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,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有力支撑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,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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