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性免职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,它指的是在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被任命新职务前,按照规定程序免去其原职务的过程。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公务员职务变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。本文将详细介绍程序性免职的流程,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制度。
1. 启动程序性免职的条件
程序性免职的启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(1)公务员因工作变动,不再履行其原任职责和担任原任职务;(2)公务员因转任、调任等原因,在被任命新职务之前或同时;(3)公务员原任职务任期已满,上级主管部门不再任用;(4)其他符合人事任免原则的情形。
2. 提交免职申请
在启动程序性免职之前,公务员所在部门或单位需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免职申请。申请内容包括:公务员的基本情况、原职务、拟任新职务、免职原因等。同时,还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如职务变动文件、考核结果等。
3. 审核免职申请
公务员主管部门收到免职申请后,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审核内容包括:申请是否符合程序性免职的条件、材料是否齐全、拟任新职务是否合规等。审核通过后,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将免职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。
4. 上报审批
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免职申请后,进行审批。审批内容包括:是否符合程序性免职的条件、拟任新职务是否适当等。审批通过后,上级主管部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公务员主管部门。
5. 发布免职通知
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结果,发布免职通知。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:公务员姓名、原职务、免职原因、拟任新职务等。同时,通知应抄送公务员所在部门或单位,以及相关组织人事部门。
6. 办理职务交接
公务员在接到免职通知后,应按照规定办理职务交接。交接内容包括:工作资料、公务用品、财务手续等。交接过程中,公务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应做好监督工作,确保交接顺利进行。
7. 任命新职务
公务员完成职务交接后,按照程序性免职的流程,可被任命新职务。新职务的任命需遵循公务员职务晋升、轮岗等相关规定。任命新职务后,公务员应按照新职务的职责要求,积极开展工作。
8. 申诉与复查
公务员对免职决定有异议的,可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,进行复查。复查内容包括:免职程序是否合规、免职原因是否成立等。复查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诉人,并作为处理依据。
9. 总结与归档
程序性免职完成后,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对整个流程进行总结,归档保存相关材料。这有助于积累经验,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总之,程序性免职的流程包括启动条件、提交申请、审核、上报审批、发布通知、办理职务交接、任命新职务、申诉与复查、总结与归档等环节。这一流程的实施,有助于确保公务员职务变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,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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